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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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组织指导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与推广应用工作。
    (四)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报计划生育各类专项经费的计划、分配、决算,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制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学会的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财产、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和计划生育各类专项经费的计划分配工作,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二)科技科
负责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指导管理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拟定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生殖保健服务需求规划和新技术的推广使用,负责全市计生技术服务的咨询、裁决及与此有关的诉讼等问题。

    (三)规划统计科
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订全市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宣教法规科
宣传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承担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有关任务,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承担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复议,管理基层计生行政执法队伍。

三、直属单位

巴彦淖尔市计划生育协会、巴彦淖尔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计划生育药具站。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技术支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8-8215180 Email:bynrjsw@bynr.gov.cn